您好,我想问问像我种这情况是否能得回孩子的抚养权(我现也和他离婚,离婚时他逼着要儿子的抚养权,女儿由我抚养,我为了孩子不在受刺激,答应了。儿子不愿跟他去,就留在我身边,每月给我抚养费300,离婚一个月他给了抚养费,第二个月开始就没在给子。离婚不到三个月女儿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没过三个月就离开我了。在女儿生病中我无数次求他来看看女儿,我不要他一分钱,就求他来能让女儿安心,可他一次也没来,女儿带遗憾走了!从离婚到现在,他从问看过一下儿子,一切都由我在管理,现在我也从悲痛中走出,想要回抚养权,想把儿子的户口转回来。您说我要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2024-11-30 07:45尊敬的求助者,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即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但子女仍然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前夫沟通。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表达您的需求和感受,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更合适的监护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成长记录、健康检查报告等,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好孩子。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前夫拒绝配合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更多的支持。 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导致事态恶化。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