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和我爸要离婚,我爸不同意,他说帮他贷五万才同意离婚,我妈就和我爸两个人签字从信用社贷了五万元钱。我爸自己其实还有其它债务!但是自从贷款到现在他已经跑到外地三四年了。我们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最近这两年总有信用社的人来催钱说再不还钱就是信用诈骗要告上法庭。我妈要供我和妹妹上学,真的没有能力来还!但我在网上看到在信用社贷款能告上法庭的最多是两年内,两年之后就没有胜诉权了!而从贷款到现在已经三四年了,虽然这样不好也很不厚道!但我还是想问已经过了两年了,那是不是就可以不还了?也不会受到什么法律的问责?!
2025-06-04 20:35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追讨欠款,包括但不限于向借款人发送催收通知、起诉至法院等。因此,即使借款人在三年后仍未还款,银行仍有权利提起诉讼。 其次,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借款人在三年内确实无法偿还贷款,且银行已经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催收,并且借款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则银行有权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执行,以保障债权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的财产可能被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最后,建议您与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联系,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