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应锋,2016年因为吸毒被拘留15天,出来后一直工作到今年五月份,我找上一个公安局的朋友,告诉他有人贩毒线索,后来抓捕失败了,后来他就把我的号码告诉我住的当地派出所所长,让我做线人,我也同意了!直到9月20号,我联系到一个贩卖毒品的货主,我就联系派出所所长,他就给我500块钱去拿货,开车回来的时候我摔车导致右脚粉碎性骨折,这个伤我可以让他赔偿吗?他对我不闻不问的!提了就说让我配合他抓到人了会给我报销一点的!之后我又配合 他,导致我犯法了,被别的地方派出所抓我!但是因为脚的问题把我监视居住现在!具体情况我也说不清楚!我只想知道能不能让他赔偿!谢谢律师能给我解答!我有和所长聊天记录
2025-02-23 07:30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警方沟通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您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非法提供他人信息罪或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罪名,这些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责任。 在与警方沟通的过程中,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经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获取更全面的法律指导和支持。 最后,希望您能够积极面对困难,采取合适的措施来解决问题。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