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有三个女儿和三个儿子,老人有每月5000的稳定收入,二女儿儿子在外打工,配偶残疾无法劳动,孙子上初二,并欠下十余万欠款,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只支付赡养费?支付赡养费后是否仍需管理老人日常生活?请帮助解答,谢谢
2024-10-23 14:3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二女儿和儿子在外务工且其配偶残疾无法劳动,他们确实没有能力直接照顾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子女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尽可能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如社区服务中心或老年服务站,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服务。 至于关于“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这样做。但是,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可能会因为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尽量保持冷静,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感受。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比如法律顾问或者相关领域的专家,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