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一天上班的时候,骑电车撞了一个女生,胳膊碗,有一点点裂缝,轻微骨折,我20她18,我给她买了点吃的,留了一个电话然后去医院打了个石膏花了920,让回家养着,前50天前的事情吧,说今天彻底解决,我心思给她3.2千的补偿,但她妈说了半天,要6000,请问如果公了得话,会有怎么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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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了就是赔偿对方的医药费营养费等,并对此做出相应的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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