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在2018年4月5日,我在海口市一个商场里转让下一个铺面,转让费8万。8万里面转让的是空铺,对方说商场收了3万的押金,押金条也给我了。由于是第一次做生意,不懂太多细节问题,转让下来后发现对方和商场签订的合同早在4月5日前就已经到期了,而且商场准备要重新装修,不在跟我们签合同了。装修后也不知道这个商场是营业什么的,也不一定会继续租给我们使用了。对方跟我也签了一份合同,合同写的是将铺面的“所有权”转让给我,并且没有注明使用期限。 这样的情况下,他有没有权利转让铺面呢?这样写的话合同生效吗?我能要回我的8万吗?如果能追回,我应该怎么做呢?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怎么起诉呢?如果起诉
3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签订了关于商铺使用权转让的合同,但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商铺所有权的转移。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效力。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双方是否有足够的意思表示一致。虽然合同中未明确表明所有权的转移,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无效。 转让行为。转让行为是否合法,这取决于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转让行为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如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存在违约情形,您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途径。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如果您选择了诉讼,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如何起诉,通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等。具体流程包括立案、举证、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步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