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男方婚前赠与女方三金,以及彩礼11万元,两家办了酒席,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婚前已怀孕,婚后生活1个多月,女方因怀孕辞去工作,在家吃药保胎,不久,两人经常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婆媳问题吵架,觉得男方懦弱无能,一直没有给过钱女方,女方不想再跟他过下去,自行去医院做了人流,这种情况双方分开时,女方需要退还彩礼和三金吗?需要退还多少呢?
2020-12-25 15:261、只是订bai婚的彩礼,双方du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zhi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dao理了结婚登记手续,zhuan但还shu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