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做房地产,聘用甲方来负责这个工程盖房子,同时甲方和同时和我公公盖合资盖了厂房公司,用来租赁给别人当公司生产,然后我公公投资租赁公司的所有股权(30%)都是归我老公所有,现在我公公经济资金出了问题,人也不知道在哪里,欠了甲方好多工程款还没还,甲方今天不分红(租赁公司)给我老公,说是我公公其实没有投资这个租赁公司,是通过其他人汇了房地产的工程款给他,他先把他当做是租赁公司的款,但是后来我公公自己又从甲方借走一千多万,(相当于租赁公司我老公手上30%股的一半钱)。 现在问题是他们不仅不分红,还想把我老公30%股份要改成15%,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
2020-12-23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