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8月忽然一个人给我电话,说他们事专门负责给别人找店的平台,让我去他们公司看看8月4日我到了他们公司,让我先交3000元,他们找店,给我看了合同,合同上明确2月时间,找不到退还3000元。当时签了。两月时间,没推荐几家,开始还有动静,后来就没人联系了,10.4日合同到期,我于8日到了他们公司办理退款,我怕他们想要延长合同时间,我就说十一期间我自己转了转10.6号看一家还不错的店,跟老板订了还没交钱。10.19日我给他们业务人员微信,问退款情况。业务人员回答说因为我找到房子了钱不退了。下午又去他们公司路上发现当时看的合同说没找到房子退押金条款没有,看的签的不是一份合同,请问律师我钱还能回吗
2025-12-19 04:0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纠纷和违约责任的问题。首先,您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违约行为以及相应的赔偿措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确实存在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那么对方有权要求您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关于您提到的“押金”条款,一般来说,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押金退还机制,并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当予以退还。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害,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如果能确定对方违反了合同中的条款,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并遵循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