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二婚 之前有一个十四岁女儿也带给现在这个老公了 又生了个儿子现在四周岁了,我们感情破裂,他也不给我们生活费,我想离婚儿子会判给谁,我没有稳定的工作 可他也没有,他没有带孩子的经验,麻烦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25天前尊敬的求助者, 首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咨询。在处理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权方面,我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儿子的抚养权通常取决于父母双方的情况以及孩子的需求。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婴儿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由法院判决或父母协议确定。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对方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持孩子的生活,这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但具体如何决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性格特点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裁决。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同时也能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那么您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您无法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请考虑寻找可以分担抚养责任的人或者机构,例如儿童福利机构。 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避免冲动行事。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困境,实现家庭和谐。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