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住宿生,于去年2017年10-11月左右在寝室发现遗失一只口红,价值300多。在此之前数周每周日回学校的时候都发现自己的化妆品被人动过,例如东西摆放位置改变,甚至有一次发现室友陈某把她自己的物品放在我桌子上,直至她们实习前一周宿舍需搬走清空,那是个周五,我放学较早,走之前东西还在第二周发现东西已遗失。强烈怀疑是室友陈某偷的,至2018年5月27日她回校继续学习,东西都搬回来了,我果然在她的化妆包里发现了我的口红,并且已经基本用光了,上报班主任调查,结果跟我说对方仅口头说是自己买的,我要求出示小票或者证据,班主任说学校没有权利让她出示。难道室友间作案只要没人看见都可以为所欲为吗?
2025-08-09 06:13首先,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被盗的可能性。虽然您提供了部分证据(如室友可能购买但未提供发票),但缺乏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口红是室友陈某个人购买。 其次,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如果学校未能提供足够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警方报案,以获取更专业的协助和建议。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室友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承认或否认盗窃行为。如果室友愿意配合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那么可以进一步收集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如果您认为情况严重到需要采取行动,比如报警,建议尽快联系当地的警察局或社区服务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保持冷静和客观,确保所有的信息和证据都是准确无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