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婚前有25000元的借款,但是她也知道,也和她说有可能搬迁,有楼房,但是中途出现了问题房子没了,他说我骗婚,但是我干活三年现在又买了房子,还写的她的名字,现在要和我离婚,像这种情况,离婚我能得到什么,
12天前在您与您的配偶发生纠纷并考虑离婚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中的任何财产都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您已经购买了房屋并将其写入了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您和配偶的共同财产。 个人资产的保护。如果您的个人资产(如存款、投资等)是在结婚后取得的,则这些资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除非能够证明其是作为对配偶的赠予或是在婚前就已经存在。 经济补偿请求。考虑到您为购房支付了大部分款项,这可能构成对您的经济支持,特别是在没有其他证据表明这笔钱是用于共同开支的情况下。 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您的孩子是由您抚养的,您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家庭债务处理。关于未偿还的个人债务问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豁免或者重新安排还款计划。 未来规划。对于未来的财务规划,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共同基金或共同储蓄账户来管理未来的财务需求。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复杂的情况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定,这对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