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给小孩怎么办

2019-08-03 12:0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2019-08-03 12:00:5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938今日律师解答 43663

相关推荐
结婚期间男方欠债,离婚后男方想用夫妻共同房产抵押还债(女方不同意),这是可行的吗 1回答
一个人怎么补办离婚证 1回答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1回答
老人有一处农村房产,男老人过世后,女老人立遗嘱将此房屋赠送给二侄子,五个亲女儿其中四个在遗嘱单上签了字承认,其中一个未签字(弃权状态,但没有实际书面承认),后此房屋顺理成章的过户给二侄子, 后此房屋拆迁,拆迁后二侄子觉得此房屋应该是五女的就写协议说明放弃此房屋的继承权,还迁材料等证明此房屋还是属于二侄子,后五个子女觉得此事办的不妥当,后有签了一个协议表示六个人平均分配拆迁房屋及拆迁款, (至今 1回答
挪用保证金的法律后果 1回答
七级工伤赔几个月工资 1回答
女方没有买生育险可以用男方的吗 1回答
暑假私设辅导班合法吗 1回答
无故被打至一根肋骨骨折法律援助 1回答
机动车追尾非机动车责任认定 1回答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亲友代偿还款么 1回答
分期整容逾期了还可以分期手机吗 1回答
涟水县前进可以办离婚吗 1回答
重婚罪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先抓人送到看守所。 1回答
审判公开网来短信离婚案已审结怎么一个月法院没给我打电话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