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装修的房子租给别人犯法吗 我租的房子,去看的时候属于装修阶段,后来就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和租金,因为我是怀孕阶段,房子装修还未入住,后来没几天肚子疼,医生说有先兆流产要住院,我考虑到本身和孩子健康问题,决定不租这个房子了,可以要求取消合同吗
2024-08-27 05:11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租赁房屋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租赁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生活; 租赁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房屋结构不合理、消防设施不全等; 租赁的房屋无法满足承租人的居住需求或使用需要。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当时看房时房屋处于装修阶段,并且未正式入住,因此不存在上述第1点的情况。此外,您也已经支付了定金和租金,这表明您对房屋有一定的接受程度。因此,在没有达到上述任一情况的前提下,您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确实面临健康问题,可能会影响您的居住安全,建议提前与房东沟通,了解是否能够暂时搬离该房间并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最终,无论您做出何种决定,都需要确保自己及胎儿的安全,同时也要尊重法律程序,避免因个人情绪而草率行事。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