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贷款,无能力偿还。法院有权冻结父母的财产并强制扣除父母财产吗?
2025-10-06 10:4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父母无力偿还子女贷款,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其转移或者隐匿。 强制执行。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扣押、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限制高消费。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高铁列车商务座、首发列车所有座位及其他特大型客车一等以上座位,以及星级宾馆酒店的客房住宿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对债务人权益的影响,尽量采用非强制性的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