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确认了劳动关系,工伤认定老板不让工友作证又没有单位盖章,人社局不受理怎么办?我住两次院,钱都是老板出的,他承认。我还有老板追加保险公司赔偿我的申请书,病例,老板和工友的录音!
2019-08-08 06:17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两个证人的证言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证人迫于用人单位压力,不敢为工伤职工作证的情形,人社局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职工可以提供信息,请求人社局进行核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