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孩子和住校生放学后出去玩水后溺水身亡,因为是和住校生出去的,所以学校是否有存在过错?
2019-07-04 11:13您好!首先说一点,任何一个人看到这样不幸的事情发生都会很痛心的,既然已经发生,是需要各方去协调解决的,如果涉及到法律责任问题,第一,涉及的责任方比较多,如学校、家长、相关同学、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水务部门等等。第二、如果说都没有责任,那是不可能的,哪一方全部责任也是不现实的,只是说一个划分责任大小的问题,谁尽到了监管义务。第三、具体而言,涉及很多问题,如校方的管理制度,如对学校老师的要求、对学生有关安全警示方面的教育和与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沟通协调配合问题等,既然发生在放学期间,那么,校方如何将在校期间的学生安全的转入法定监护人手中,对于学生是否安全回家,老师是否核实过家长?对于孩子突然没回家,家长是否核实过校方或老师?如教育部门对学校的监管是否到位?相关的出事水域当时处于什么状况,相关水务部门管理是否到位,或者水池的相关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是否尽到责任?第四、还有就是要保存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秉承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保留证据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