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去年8月份别人把我给打了,做了司法鉴定,派出所并且已经立案,后来通过派出所的和解,我签了谅解书,谅解书是由派出所里的人口述,我写的,其中有一句是不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写了谅解书后,打我的人既没有赔钱,也没有被抓起来,请问这正常吗?写了谅解书后打我的那人还扬言要弄死我,废了我。我现在后悔了,怎么让打我的人蹲起来!
5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沟通,并提供详细的案情信息以便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首先,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他们将能够分析具体案情并提供建议,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采取的行动。 其次,如果您对谅解书的内容有疑问,或者认为其存在不当之处,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异议。例如,如果“不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审查该条款。 最后,如果有人继续威胁您或试图伤害您,建议您立即报警并向警方报告这一情况。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您的安全。 总之,面对类似的问题,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方案,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