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当时前台打印出来,我填了身份证住址日期名字,写好后交给了主任,到现在也没给我另外一份,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签字盖章。现在我想离职,没有提前打离职报告,拿了上个月工资直接走,不要当月的半个月工资,请问这样合同生效吗?具有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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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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