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了立案了就没消息了怎么办
2019-08-17 21:55在派出所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时间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场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报案人对公安机关处罚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