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0月在保定以单身名义购买按揭房一套,2013年1月份开始正式还贷;我和前妻于2013年3月结婚,在2015年5月由于家庭矛盾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书中写到:我将个人名下按揭房给女方,女方负责过户和还剩余房款。然后我和她以此协议书在民政局离婚。可女方一直未履行房产协议,直到现在也没有过户和还贷,房贷目前一直由我还贷;2018年1月我和她复婚,也没提房产之事,2018年10月,房地产办理网签手续,办理房产本,要求再次确认房产,她在网签中写到: 同意登记在男方(也就是我本人)名下。2019年11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未分割房产和财产。目前此房由女方居住,请问此房产权归属谁?
2020-10-31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