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律师,我和对象领证了,有个女儿,但是没办婚礼,孩子父亲一个月就一千五的生活费打给我,对孩子不管不问的,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要赔偿订婚的各种礼金吗?
2025-05-13 00:03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您和对方已经领取结婚证书,并且有共同子女,那么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婚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支付给您的生活费用属于您对孩子的抚养费的一部分。 至于是否需要赔偿订婚的礼金,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是在订婚时未涉及任何财产或财物的交换,则不需要赔偿。但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协议,且该协议中明确了订婚时所涉及的所有财物都归一方所有,那么可能需要考虑赔偿部分款项。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