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消失一个月了。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么?有一个孩子今年10岁,基本都是女方在养育,男方无所事事,经常欺骗女方,现在没有共同债务,怎么离婚?
回答数:401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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