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处有房不予安置。董家渡路12号地块拆迁,婆婆是承租人,因为矛盾非常尖锐,她要拿走全部的拆迁补偿利益,她说我们自己买过房子,属于他处有房,官司也打不赢的。老房子只有8平方多一点,没有煤卫的,就像一个火柴盒,当年实在是太困难无法居住才买的商品房,我这种情况算不算他处有房,希望得到你的帮助,谢谢!
2025-05-27 00:16您提到的情况确实可能涉及法律上的复杂情况,需要详细的分析和理解才能给出准确的解答。 首先,关于“他处有房”这一概念,通常指的是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前已经购买了其他房产,或者在拆迁时存在其他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拆迁人在拆迁后仍然拥有该房屋或其他资产,那么其可能被视为“他处有房”。 其次,对于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的老房子仅有的面积只有8平方米左右,并且没有煤气管道和热水管道等设施,这可能会被认为是“他处无房”。因为在拆迁评估中,房屋面积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尤其是当房屋面积与拆迁补偿标准挂钩时。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可能符合“他处有房”的条件,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师进行详细评估。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准确的判断,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根据相关规定,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拆迁方应对所有拆迁对象公平对待,不得歧视任何一方。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争取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