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款妻子担保拒不还款,法院可以执行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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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法院可以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执行。但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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