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在小区架空层建设盈利性养老用房合理么?该架空层位于我们楼下,楼上就是生活区。这个工程属于民政局承建,后期经营权进行招标面向社会的盈利性产业。这个架空层没有产权证等文件。进入这个区域和我们业主回家是经过相同的位置,在小区内部。然后有图纸说这个位置属于养老用房,但是我们业主并不知情。我们是期房,2017年购买。但这个位置的审批材料通过,是在2018年交房之前一个月才交上去。我们业主购房时并不知道这个位置是要用于该用途的。然后里面会配备有公共卫生间,公共洗澡间,厨房等一系列设备。以后非小区人员可以随意进入。我们想知道此举合不合理?我们业主能否不同意?我们该如何维权?
2021-01-30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