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要离婚,原因是他动手打我,以前也有过很多次动手打我。我们现在有一所房子,是领完结婚证之后过户的,但是打协议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有可能是在领结婚证之前,房子写的他的名字,买房时我给我大姐借的20万,房子前期总共花了30多万,房子总价90万,其他50万是商业贷款,都是他还的,借我大姐的钱也陆陆续续在还,我们结婚后一年我怀孕,怀孕后因为身体十分不适所以我辞职在家带孩子到现在,现在准备离婚他告诉我房子和儿子都不给我,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离婚了孩子抚养权能给我吗?房子能有我的份儿吗?谢谢!
2025-02-10 10:5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妥善处理胎儿利益问题。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及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关于房产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结果来确定房产份额。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分配。至于您提到的大姐借款问题,由于涉及借贷关系,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最后,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解决纠纷,都需要确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