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欠我钱,2013年打的欠条。借钱后,他买了一套商品房和车。接下来2014年1月就和他老婆协议离婚。把房子什么都做他老婆名下,之后她老婆把这套商品房卖了,自己名下重新买一套。我想咨询下,她老婆可以作为第二被告起诉吗?胜诉有多大?还是有就是如果胜诉了,执行有多难?谢谢!
2025-06-08 01:2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及其配偶追索共同财产。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责任。 关于胜诉的可能性,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庭的裁决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程度等。一般来说,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共同财产关系,并且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胜诉的机会相对较大。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对方提出抗辩,也可能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至于执行难度,这主要取决于法院是否认可您的主张,并且能否通过合法途径追回款项。如果被告方愿意配合执行,通常来说,执行起来会比较容易。但是,如果被告方拒绝或无力支付,或者案件涉及复杂的情况,如房产权属不清、被执行人逃匿等情况,执行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