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雷律师在线咨询雷律师您好!我老公是南京人、在2006年拆迁、09年拿房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的老公公因病去逝,一直是我服侍,老人答应把自己名下房子给我女儿,我夫妻也拿了一套经济房70多平方的房子,大姑姐户口在老宅也拿了一套经济房,本来老宅拆款只补80至90万,可我和拆迁房谈了两三年加到一百三十多万,不过和家人说好的多佘款给我,买三套房子共用总房款六七十万,剩余除了老人看病剩40万,我拿8万剩余女4姊妹分。大姑姐提出住我房子,嫌自己单位房小我同意并一住就免费住了九年,现让她搬出她说要住到她死。 我好心没好报,我想要回自己的房子?该怎么办? 我看卫视觉得朱律师您说话非常正直,还请朱律师支招谢谢
2025-11-28 17:3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针对您的情况,我可以给您一些专业的建议。 了解您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得到属于自己的房产,并且可以要求分割剩余款项。 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同意将房屋归还给您或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您对房产的所有权以及您为照顾老人所付出的努力。 调解解决。如果您愿意调解,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调解有助于双方达成共识,避免激化矛盾。 寻求法律帮助。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具备资质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朱文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