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审判长明显偏坦一方,当事人可可否要求休庭?并要求审判
1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因此,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审判长明显偏袒一方或者有其他不当行为时,当事人有权申请休庭,并要求更换审判长或进行司法审查等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请求应当在法庭上提出,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理取闹或恶意诉讼。 此外,如果认为审判长存在明显的偏袒行为,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诉,由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更换审判长。最终,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应当更换审判长,并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