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起诉离婚,2011年买的房子,房产证只有我的名字,是我父母拿钱的,登记结婚,2012年登记买的房子,对方起诉要。已经起诉。在长春市榆树市,孩子九岁,对方带着的。
2024-07-12 01:5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房产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离婚案件中的关键点。首先,关于房产,虽然房产证上只有您的名字,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通常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能够证明房产是您父母出资购买,且没有赠与双方的明确意思表示,那么房产可能被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这需要您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父母的声明等。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等因素。由于孩子目前由对方抚养,并且孩子已满九岁,法院可能会询问孩子的意愿。同时,您需要证明您有能力并且愿意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和有利于成长的环境。 在离婚诉讼中,建议您收集和准备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购买的相关证据、孩子的抚养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以便在法庭上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离婚诉讼的复杂性,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