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离婚没带前家女儿,可她前夫再婚后没生子女,只是领养一女,现已二十岁,我姐的女儿被前夫一直寄养在外,我姐闲她受苦,十五岁那年又要回现在的家自己带,从此没和她爸联系,现已结婚成家,我姐的前夫如今再次离婚,她已婚的女儿想跟她爸和好,把他和后老婆当初领养的女儿劝走,因为她才是有血缘的亲女儿,他爸领养的是因为二次结婚没生育才领养的,现在第二个老婆也离婚了,这个领养的女儿不应该再占自己应有的位置了,法律上行通吗?
3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您姐姐的案件中,如果您的姐姐没有与前夫解除亲子关系,那么她的女儿仍然有权要求与父亲建立家庭关系,并享有与其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至于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您姐姐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确认其与前夫之间的亲子关系,并请求法院判决前夫将女儿还给她抚养。其次,如果您姐姐的女儿希望与前夫重新建立家庭关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或调解等方式争取得到前夫的认可和同意。最后,关于该领养的女儿的问题,也需要考虑到法律的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法律手段来妥善处理。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姐姐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合理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