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县医院上班,职业护士,怀孕6个月时产检,医生说宫颈太短,建议不要上班了,在家休息。然后跟医院请了假,还没开始休产假,产假想生了孩子后再开始休。现在休了两个月,医院通知我老婆补交这两个月的各种保险,理由是:不休产假,保险的费用由自己承担。想问一下,医院的行为违法吗?要怎么处理?
回答数:961
你好,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822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50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