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家有3套拆迁安置房,都是他婚前财产,我们现在结婚住的这一套是我婆婆和我老公名字,如果过户给我,加我名字,以后离婚有我的份吗?我户口不在南京,在安徽,如果过户是不是还要把户口从老家迁过来呢?谢谢
回答数:523
您好,如果过户给您,则视为对您的赠与,以后如果离婚,您是可以对这套过户给您的房子主张您的房屋所有权的。如您有疑问,建议您来电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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