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我扶养,前夫不给扶养费,孩子户口还在他们家,能要到吗?
2025-02-19 04:5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且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则可以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然而,如果您与前夫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您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或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通过调解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聘请专业的调解员帮助解决纠纷,最终可能以和解的方式达成协议。 关于户口问题,一般来说,即使孩子户口仍然在前夫家中,也不影响其法定监护人的权利。因此,只要您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并且能够承担起教育和抚养的责任,就可以要求前夫履行相关的抚养义务。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最后,请记得收集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等材料,以便在法庭上提供充分的支持。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