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案件审理报告日期 假定4月10日受理,案件审理报告日期应该为什么时间

2019-06-28 19:2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19-06-28 19:24:3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343今日律师解答 47709

相关推荐
民诉案件审理报告日期 假定4月10日受理,案件审理报告日期应该为什么时间 1回答
贷款已还清被银行起诉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1回答
烟台莱阳前两天有个重大车祸死了三人重伤3人司机醉驾还逃了第二天自首的家属可以看交警的道路视频吗?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抚养费没给,孩子上大学,有影响吗 1回答
取保期间不候审可以出国吗 1回答
合肥律师网 对象在成都被抓 转移到了安徽合肥 父母没有收到通知 她是个催收并且不是正式员工 请问怎么办 1回答
公司不上保险直接给钱能告公司吗 1回答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 1回答
父母离异父亲有前科,孩子不跟父亲姓会有影响吗 1回答
好分期合法吗?我贷了2700,利息704 1回答
10根肋骨几级伤残鉴定 1回答
劳动法律免费咨询你好 1回答
借出去的钱没有打欠条如何要回来? 1回答
你好,我被车追尾后脖子有点疼,还有当误我好几天的工作,还有看病的医疗费用,这个我得找肇事车主还是找谁呢 1回答
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你好,想问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事情,公司交工伤保险和不交工伤保险赔偿方式一致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