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你好,我有一朋友09年合伙做生意,因个人原因我方退股,因对方没现金,就先欠债一万多点,当时没写借条。后隔了2年时间问他要过,中途也打电话问他要过,但都说没钱,后来12年又叫他写了一张借条,反反复复一年又一年都说没钱,那我请问如果我到法院起诉他,这费用是哪方出呢?需要请律师吗?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能胜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可能已经构成了民事欺诈行为,即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要求您支付款项。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费用和律师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案件涉及金额较大或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律师费用。因此,在进行诉讼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费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同时,也可以考虑与您的朋友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