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没给过一分抚养费,这种情况,女方可不可以不给男方看孩子,男方有探望权吗?如果不给男方看的话,依法律会追纠女方什么责任呢?
2025-03-04 06:4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这意味着女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男方探视孩子以及如何安排探视的时间。如果女方决定不让男方探视孩子,这是她的权利。 关于探视权的问题,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考虑其合法权益。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让男方探视孩子,也不一定构成违法行为。但如果女方明确表示不再让男方探视孩子,那么男方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途径要求女方提供探视机会或者支付必要的费用(如生活费)。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或疑虑,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