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一方自愿放弃房屋产权,且已经过户给对方,离婚是这个还算共同财产吗
24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放弃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并已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则该房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这一部分房产不视为共同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自愿放弃房产的情况,如果一方在离婚前明确表示放弃房产所有权并实际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这部分房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成员死亡等原因而获得遗产,这些遗产通常也归各自所有,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 总之,对于自愿放弃房产过户的情况,离婚时不应将这部分房产视为共同财产;但对于其他形式的遗产继承,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