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达厂上班上了两个多月,挣钱少不做了,问老板娘结工资,老板娘说:工资要从18年五月份十几压到19年一月十几,现在要要扣出30%,我开始做的时候他们没说过!我们也没签合同!合法吗?起诉需要律师吗?本来没多少钱,不想请,能通过什么办法要回!
2025-07-30 19:32在您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其行为是合理的,例如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则可能不需要全额支付工资。 然而,如果您认为您已经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约定完成了工作,那么您有权要求全额支付工资。此外,如果您提供了有效的劳动服务,您也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至于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一般来说,在涉及经济利益的情况下,聘请律师可能会对您的权益有所帮助。但重要的是要记住,任何法律行动都需要慎重考虑并由专业人士指导。 因此,建议您先尝试与老板沟通,看看能否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工会或调解机构等。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考虑采取法律途径,但这通常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