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分开四年了,孩子是他一直扶养,我想跟他离婚他要扶养费,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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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您与丈夫分居四年期间,孩子的抚养权应由其母亲(即您的前夫)来承担。如果您想获得孩子的抚养费,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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