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怀二胎时,婆婆家让我打胎,我不同意,婆婆对我怨气很深,整个孕期,我在娘家度过,婆家没管过,孩子因我怀孕时公婆冷漠,营养不良,孩子早产生在了楼道里,二女儿现在一岁了,没见过爸爸,丈夫起诉离婚,我能否告对方遗弃罪,虐待罪?
2024-11-28 16:08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遗弃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情节恶劣的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虐待和遗弃,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同时,如果您的丈夫也存在虐待行为,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由专业人士提供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