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6年购买了商品住宅,94平米。而我的楼上却是公租房住户,购买时售楼处并未告知。隐瞒了我。而现在楼上住房素质极低,噪音不断。上去协商无果。请问售楼处这样属于什么行为?违法么?
2025-02-16 14: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明示所售房屋的权属状况和有关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例中,您认为售楼处隐瞒了关于该房产为公租房住户的信息,并且造成了您的困扰,这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或欺诈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此,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销售合同、购房凭证等相关文件,以及与售楼处的往来记录,以备后续维权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调解解决这一问题。如果情况严重,甚至可能需要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