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是二婚。我老公和前妻离婚的时候有份协议,说房子和店铺留给他们的儿子。但是,房子他们只是付了首付,现在每个月是我们在还房贷,店铺以前是和别人合伙的,以前店铺也是别人的名字,现在店铺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他儿子刚刚结婚要和我们分家,这些财产他有权利分吗? 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有婚前协议,他的车子和首付房贷是婚前财产,但是我老公在结婚前还有150万的借款。这个怎么处理啊?
2024-12-09 02:22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以及可能采取的行动。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解决。 对于您提到的房产和店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这些财产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至于您提到的婚前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之前产生的,那么该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愿意承担这部分债务,那么可以协商后按照协议执行;否则,您有权要求将其视为个人债务,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最后,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解决方案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来确定。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