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结婚一年了,这一年她老背着我给她妈拿钱。我都是事后知道的。她妈拿了钱就给她姐了。我说她,她就不高兴,最严重还离家出走。这一年拿了1万多,我想问,要是离婚,我彩礼钱能要回来多少,和拿给她妈的钱我又能要回来多少
2025-01-13 23:32关于您提出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彩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个人所有,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妻子结婚时,根据法定原则,您的彩礼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您提到的给母亲的1万元现金,其性质也应当视同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因为这涉及到对家庭成员的帮助和支持,通常被认为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补偿或支持。因此,这部分金额同样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关于“拿给她姐”的行为,如果该行为导致了经济上的损失或者损害了夫妻之间的信任,那么可能会被认为是一方故意伤害另一方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你们已经决定离婚,并且打算分割这些共同财产,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这些财产。在法庭上,法官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决如何分配这些财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