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猪场于7月10号乡政府依邬桥水库水源保护区为由,将我场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4000多平方,现以被我方证实为误拆,猪场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请问将如何维权?联系电话155189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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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律师维权,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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