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东牌照小汽车,12月7日晚9点在上海嘉定区金运路被一南京牌照小汽车追尾,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定损过后,自己垫资已把车修好,再找对方要修车钱,对方以离开上海为由,拒绝将钱转给我,要我把所有票据寄过去,我如果先把票据寄过去手里就没有任何证据了,
2024-07-17 19:0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您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并且交警已经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这意味着您可以依据此认定书要求对方赔偿。 赔偿请求。对方认为无法支付赔偿款项,并表示需要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文件和票据作为证明,这可能是为了拖延时间或规避直接赔偿。 诉讼程序。如果您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交通记录(如行驶证、驾驶证、行车记录仪视频等),同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索赔资料和沟通记录。如果对方态度强硬或者拒绝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