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见到征地公告,也没见到评估表。我村书记在无任何会议记录和被征地户的同意下,收取了地上附属物款。又用村委的名义和被征地户签订赔偿协议。但上边拨的钱被截留了近一半,该怎么办?

2019-11-01 14:0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要求征收赔偿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法律责任做出赔偿,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9-11-01 14:08:0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633今日律师解答 50612

相关推荐
经济纠纷手机录音能成为证据吗 1回答
给财务打白条不按手印可以吗 1回答
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怎么投诉 1回答
给别人收款码算不算诈骗 1回答
河床改建一亩地赔偿怎么算 1回答
工伤保险明天生效今天出事故能报吗 1回答
开封县法院起诉电话多少 1回答
醉驾共同犯罪都要吊销驾照吗? 1回答
预审大队取保的可以去澳门吗 1回答
欠债开庭后可分期支付吗 1回答
台商隐名入股协议是否合法 1回答
挪用公款免于刑事处罚可开无犯罪 1回答
离婚的儿媳借给婆母钱婆母等占地钱还儿媳协议书怎么写婆母给儿子还高利贷 1回答
110报警中心在线咨询 1回答
检察机关只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