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给女方14万但是女方嫁妆一分我都没有要,女方把钱带回来11万,如果离婚带回来的钱算她个人的还是算是共同财产
2024-12-03 23:01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给付另一方婚前或婚后财产的情况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首先,关于14万元的问题,如果你没有要求女方返还该笔款项,那么这笔钱被视为你的赠与,归你所有。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婚姻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并且不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11万元的问题,这部分款项可能被视为女方的嫁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嫁妆是基于男女双方的婚姻而产生的,因此,在离婚时,这些嫁妆通常会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如果男方认为11万元属于共同财产,则应考虑将其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但如果男方认为这11万元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最终决定权在于双方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