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媳妇是介绍相亲认识并结婚的,几乎是闪婚吧,婚后大半年时间她在药店上班,我也在工地去上班了,因聚少离多,彼此之间感情不说有多深,起码互相尊重没有矛盾吧。但自从快生孩纸时候我提前一个月回家陪她生孩子,就从这期间她的丑恶个性显现出来,对婆婆没有尊重的态度,婆婆问她她也不理睬,就连我也有时候不理睬了,谁都没有惹她,可她就是看不惯我们,这一切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渐渐对她看不惯,讨厌情绪加重,生完孩子后,她直接像条疯狗一样顿不顿对我大吼大叫骂我,……最后一次她又找茬和我闹翻了,就丢下孩子看也不看一眼就出门了,我打电话也不接不理睬,这种情况我提出离婚的话,如果她要孩子还要分我家产,法律会怎么裁决?
29天前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考虑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情况以及各自的经济状况等。同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建议你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并且尽可能地避免冲突和不必要的纷争。如果你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